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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金额(元):¥952,32000合同编号:[350001]hzzb[gk]2025009-3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编制说明1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2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人应结合采购文件规定填列相应内容。采购文件已有约定的,双方均不得对约定进行变更或调整;采购文件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3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若干合同有规范文本的,可使用相应合同文本。4本合同范本仅供参考,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甲方:福建省社会保险中心住所地:福州市杨桥东路128号联系人:叶乐平联系电话:0591-87553142传真:电子邮箱:fjssbj@126com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住所地: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233号联系人:陈亚萍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chenyaping@fujpicccomcn根据项目编号为[350001]hzzb[gk]2025009-3的第一轮福建省职业伤害保障业务承办商业保险公司招标项目(四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采购结果,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签署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一、合同组成部分11本合同条款及附件;12采购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3乙方的响应文件及其附件、补充文件;14其他文件或材料:无。二、合同标的-第1页-品目编码c18049900品目名称其他保险服务采购标的第一轮福建省职业伤害保障业务承办商业保险公司招标项目(区域二)服务时间(单位)自签订采购合同之日起1年服务范围泉州市、莆田市、漳州市、龙岩市行政管辖范围区域服务要求提供稳定服务工作人员并经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培训等服务标准贯彻落实《新就业形态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办法(试行)》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玖拾伍万贰仟叁佰贰拾元整(¥952,32000)三、价格形式及合同价款31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合同单价为:人民币(大写)元(元)。?固定总价合同。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含税服务费用为:人民币(大写)元(元)。其他方式。委托办理服务费结算价格=(本服务区域实际保费收入的3% 实际待遇支出的1%)*(按中标折扣率) 实际待遇支出的2%*浮动系数,其中浮动系数为对乙方考核指标,范围从-1到1。年度考核分大于或等于90分,浮动系数为1。年度考核分小于90分,浮动系数=(年度考核分-75)/15。年度考核分小于或等于60分,浮动系数为-1。本协议服务期限内实际支付的全省职业伤害保障委托办理服务费总额不得超过已批复的费用预算177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柒拾柒万元整)额度。32合同价款包含范围福建省委托商业保险公司办理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业务服务。33其他需说明的事项:无。四、合同标的及服务范围、地点和时间41项目名称:第一轮福建省职业伤害保障业务承办商业保险公司招标项目(四次)42服务范围:乙方受甲方委托,为所负责合同包2片区参加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的平台企业、平台服务机构及通过平台注册并接单,以平台企业名义提供出行、即时配送和同城货运等劳动并获得报酬或者收入的新就业形态人员及其近亲属(以下简称参保人员),提供职业伤害保障试点相关服务。在本协议服务期限内,如参加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的平台企业因国家政策发生变化,委托办理服务费计费标准和执行方式仍按本协议约定执行。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包括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劳动能力鉴定机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信息化综合管理机构,以下统称人社部门)、乙方的分支机构按此协议执行。43服务地点:乙方为合同包2片区的服务受托方(办理方),负责泉州市、莆田市、漳州市、龙岩市行政管辖范围区域的职业伤害保障委托服务事项。44服务完成时间:本协议自协议签订之日起12个月止。五、服务内容、质量标准和要求51服务工作量的计量方式:根据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52服务内容:521办理事项。??-第2页-乙方应严格按照福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十一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闽人社发〔2025〕6号)、转发《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业务经办和征收管理规则(试行)的通知》(闽人社办〔2025〕76号)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协助所负责地区的人社部门办理职业伤害保障业务;协助做好职业伤害确认、组织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核定发放服务、争议处理与复议诉讼、档案管理、政策宣传培训等职业伤害保障业务。522提供服务方式。乙方根据办理服务内容,经与甲方协商确定,在市级及以下人社部门,提供稳定服务工作人员(共计94人)并经当地人社部门培训办理职业伤害保障业务,专人专岗不低于38人(市级不低于4人,县区级不低于34人)、兼职协助不低于38人(市级不低于4人,县区级不低于34人),服务应急18人,提供协助委托办理服务(拟派本项目所有人员中须包含法律或医学或精算或保险或数据相关专业),保证每个设区市级、县区级配备专人专岗和兼职协助各1名,服务应急人员分配为泉州市5人、莆田市4人、漳州市5人、龙岩市4人。专人专岗、兼职协助、服务应急人员需按照市级人社部门的工作安排做好相关业务。省、市两级人社部门共同做好行政管辖范围区域内乙方的考核工作。乙方配备合理车辆、相机、音视频记录仪、电脑、打印复印传真一体机、高拍仪、投影仪等设备用于办理相关服务,并于合同签订之后在甲方协议银行开设职业伤害保障资金托管账户(以下简称资金托管账户),用于存放和收付职业伤害保障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资金不挪作他用。资金托管账户应向开户银行争取优惠利率,资金产生的利息计入职业伤害保障资金管理,每季末转回甲方基金支出户。乙方通过使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开发的省级集中社会保险业务系统(以下简称“省级业务系统”)办理职业伤害保障业务。甲方在省级业务系统上授权乙方必要的信息查询及操作权限,协助开展相关委托办理业务,乙方应严格按照人社部门提供的省级业务系统操作规范及转发《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保障业务经办和征收管理规则(试行)的通知》(闽人社办〔2025〕76号)等规定,受理和办理委托业务。523职业伤害确认。乙方应根据新就业形态人员职业伤害事故报案信息,迅速开展事故调查,协助职业伤害保障待遇给付申请办理,负责职业伤害调查核实,职业伤害确认初审建议出具,职业伤害确认结论送达、案卷整理等相关事务。(1)事故调查。乙方应按照我省职业伤害保障政策要求,在收到事故报案信息或职业伤害保障待遇给付申请后,在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指导下,及时联系当事人做好事故备案及调查核实。调查核实内容应包括:受伤害人员的身份及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过程、相关证据等信息要素。如有必要,收集与事故有关的监控视频、照片、考勤记录、行驶轨迹等有关资料。乙方接到案件报案信息后1小时内电话联系有关方面了解案件情况。简易案件:一般事故(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应在接到待遇给付申请信息12个小时内进行电话调查,指导补正材料,并做好调查记录和提示当事人上传收集事故现场照片等;需现场调查案件:本省域内死亡、重大伤亡等应在接到待遇给付申请信息24小时内组织调查核查,本省域外的重大伤亡事故、突发疾病死亡等应在接到待遇给付申请信息48小时内组织调查核查,并收集与事故有关的照片、录音、视频、证人证言、调查笔录、阅卷记录等证据资料;复杂案件:遇有本省域内事实复杂不清、当事各方争议较大、适用条款不清晰等案件,应在接到待遇给付申请信息立即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并在其指导下在24小时内组织协助调查核查,遇有本省域外的事实不清、权利义务不明确、较难判断适用条款等案件,应在接到待遇给付申请信息立即向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并在其-第3页-指导下在48小时内组织协助调查核查,并收集与事故有关的证据资料。现场协助调查应指派至少2名工作人员实施。乙方完成初步协助调查核实后,应整理好证据资料,做好事故证据资料电子数据制作存档,并根据所负责地区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求协助做好职业伤害确认。事故调查完成1个工作日内将证据信息数据向省级业务系统传输;调查完成后,根据调查和核查情况形成真实、完整的书面调查报告、拟定职业伤害确认初审意见建议提交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乙方应在自接到待遇给付申请信息后一定时间内及时提交拟定职业伤害确认初审意见建议,其中简易案件3个工作日,现场调查案件5个工作日,复杂案件10个工作日。乙方应按当地社保经办机构的指导在接到待遇给付申请信息1个工作日内指定专人主动对接报案人员或平台企业,及时指引其结算医疗费用、办理社会保障卡、享受职业伤害康复服务、申请伤残(亡)待遇,为申请人提供咨询服务。(2)决定书送达与提示告知。乙方应自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出具职业伤害确认决定等结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职业伤害确认决定书相关信息通过省级业务系统上传国家信息平台,并按照申请人事先知情同意并留存的送达方式,通过邮寄或电子送达等方式将相关文书送达,通过发放指南等方式对医疗费用报销结算、工伤康复指引、预约劳动能力鉴定、待遇核定发放等相关事项的办理进行提示告知。524劳动能力鉴定(确认)。乙方要及时跟踪已确认为职业伤害、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新就业形态人员的医疗救治情况,促使参加劳动能力鉴定(确认),协助做好劳动能力鉴定(确认)和负责结论送达、案卷整理等工作。(1)协助劳动能力鉴定(确认)。乙方按当地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要求跟踪经确认为职业伤害的、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新业态人员的医疗救治情况,促使受职业伤害人员在伤情稳定或职业伤害期结束时及时提起劳动能力鉴定预约。乙方应及时向平台企业、平台服务机构、职业伤害人员或其近亲属推送申请预约职业伤害劳动能力鉴定的相关提示,告知不同鉴定类型需要提交的资料,并及时进行审核,根据资料齐全与否及时告知补正材料清单,预约鉴定场次,及时将鉴定时间、地点及鉴定形式和携带相关病例诊断材料通知申请人或联系人,对伤病情危重无法按要求参加现场鉴定的职业伤害人员,提前和被鉴定人确认时间、地址、告知准备材料(身份证、检查胶片等),采取上门鉴定等方式进行鉴定。乙方要组织做好专家抽取、现场鉴定、资料流转等工作,并在省级业务系统录入劳动能力鉴定申请、预约信息、上传病例资料、鉴定结论书信息录入和打印,以及劳动鉴定结论送达等工作。并按劳动能力鉴定机构要求开展治疗情况及既往病伤史、病例诊断资料等核查工作。(2)结论送达与提示告知。乙方应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5日内将鉴定结论通过省级业务系统、邮件送达平台企业、平台服务机构、职业伤害人员或其近亲属。送达配置辅助器具或康复确认结论的,乙方应告知申请人应到本省工伤保险协议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工伤保险协议康复机构进行配置或康复,并推送相应协议机构名单。525待遇核定发放。乙方应按照协商确定的操作流程,在片区的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配备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医(药)学或医疗保障学等专业背景人员负责具体经办工作,工作内容为:职业伤害保障待遇(包括医疗待遇、伤残待遇和死亡待遇等)申请、操作指引-第4页-